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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市劳社复[2003]12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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绍兴市劳动保障局关于同志在上虞市职业技术 培训中心等单位建立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批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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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局《关于要求申请计算机技能鉴定站的请示》(虞老社[2003]3号)悉。根据原劳动部《职业技能 鉴定规定》和《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》,经审核,现批复如下: 一、同意建立上虞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职业鉴定站。坚定工种:计算机操作员。鉴定等级:初级工,中级工。 鉴定范围:上虞市。 二、同意建立上虞市长城计算机学校职业技能鉴定站。鉴定工种:计算机操作员。鉴定等级:初级工,中级 工。鉴定范围:上虞市。 希望以上单位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和鉴定规范,不断完善鉴定设施和条件,提高鉴定水平, 确保鉴定质量,为上虞市职业技能开发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。 二OO三年三月二十七日
主题词:职业技能 机构 批复 抄送:各县(市、区)劳动保障(人事劳动)局 劳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3年2月27日发 共印二十五份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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